新生代農民工期盼“同城待遇”
發布時間:2010-03-14
農民工作為新興的產業工人,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為促進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農民工從形成之初就帶來了社會地位、經濟狀態、個人身份、人身權利、利益維護等方面的問題,他們是改革與發展時期社會弱勢群體的典型代表,從他們身上反映出來的一系列問題始終都是黨和政府充分重視并千方百計解決的問題。
采取有力措施促進農民工維權
在全國兩會期間,由河南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引發的農民工職業病維權難題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農工黨中央圍繞采取有力措施促進農民工維權這一主題提交了提案。農工黨中央提出,當前,農民工維權工作依然艱巨和繁重,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利。
農工黨中央建議,要全方位為農民工維權做好服務。一方面,規范建筑市場,加大工程項目的監管力度,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另一方面,切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督促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對困難人群的救助力度,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工參加各種社會保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讓農民工真正得到實惠。指定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及時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加快鄉鎮勞動保障站建設,切實發揮基層就業指導服務功能。
關注新生代農民工的住房問題
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的農民工,他們占到農民工總數的60%。他們受教育程度較父輩高,不熟悉農村和農業,職業期望值高,物質和精神享受要求高,有更強烈的城市化的取向,有更強烈的變為市民的意愿,渴望進入、融入城市社會。
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正在加快,2020年我國城市化率將達到50%多。當前,我國約有2億農民工進入城鎮打工,在城鎮尋找生存和發展的空間,而住房則是農民工在城鎮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占農民工總數60%的新生代農民工靠打工的錢買不起房,需要父輩把從農業上賺的錢拿來補貼他們在城里買房,因而影響到部分農民收入的增長。為此,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政府參事、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研究所所長郭松海提出了如下三條建議:一是政府為進城農民工提供住房保障。政府應鼓勵開發商建造民工住宅、民工公寓,委托開發單位在城市建造若干個具有一定規模、質量優良的微利住宅小區,為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提供較低價格的住房。二是著力培育農民工住房租賃市場。政府應為住宅租賃市場的形成創造政策環境,大力扶持房屋租賃業和相關中介機構的發展,在增量結構中逐步擴大租賃比重,還要在發展租賃市場的同時開辟具有保障性的房源。三是允許轉讓宅基地,為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安居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應建立宅基地流轉制度,允許進城農民按市場價格轉讓宅基地,即使目前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自由轉讓,也為農民工進城安居提供了一定的物質條件,增加了農民工的融資手段,增強了農民工進城購房的能力,為他們的安居樂業創造了基本條件,客觀上也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
解決農民工二代問題刻不容緩
20世紀80年代進城務工的農民,如今有相當一部分已根落城市社區。他們的子女,或者隨著父母進城讀書或是在城市出生,已形成一個相當龐大的群體,也就是新生代農民工,俗稱農民工二代。他們與城市同齡人成長環境有很大差異,導致他們的精神、心理、生活、行為方面也與城市同齡人存在很大差別。
農民工二代受教育程度較低、受繼續教育機會較少、文化生活貧困,因此他們的文化程度相對較低。由于一些地方在就業上的不平等限制、勞動力市場的不平等對待、用工單位的不平等合約,農民工二代就業十分困難。目前,大多數城市的農民工尚未進入城市社會保障序列,農民工二代更是望“保”興嘆。農民工二代沒有政治參與權利,他們的政治訴求出了上網,基本上沒有其他渠道。另外,城鄉、階層差異也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城市一些原居民歧視農民工,進而影響和帶動子女對農民工二代帶有偏見。近年來,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地,出現了市民故意傷害農民工二代、農民工二代報復傷害原住市民的案例。
農民工二代問題比農民工問題更復雜,解決起來也更困難。全國政協委員、民盟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委、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安純人建議:一是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解決農民工二代面臨的主要困難。從教育、就業、社會保障、居住等方面解決農民工二代面臨的主要困難。二是建立移民管理機構,統籌解決農民工二代長期穩定的問題。解決農民工二代問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須有一個長遠的規劃,國家有必要建立一個移民機構,統一制定移民發展規劃,統籌解決移民問題。三是大力營造良好環境,增強農民工二代的文化認同感。社區應加大對原有城市人口的宣傳教育力度,讓他們看到農民工在城市建設、城市生活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逐漸從文化、心理上接受農民工,與農民工及其子女平等交往、和諧相處。同時,應引導農民工二代加快從以自然經濟為基礎、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農業文化認同,向以新型生產方式為基礎、以新型交往方式為紐帶的現代文化認同的轉變。